新式戶口名簿 可取代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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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11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9日電)內政部自2月5日推動新式戶口名簿,與戶籍謄本記載內容相同,未來可取代戶籍謄本,民眾不必為此再跑一趟戶政機關。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表示,現行戶口名簿記事較簡略,且因可採人工註載戶籍資料,也容許事後再予以補註,導致戶口名簿記載與最新戶籍資料狀態有差異,為確保戶口名簿公信力,內政部自2月5日起實施新式戶口名簿。

過去民眾需要戶籍資歷證明文件,還需要申請戶籍謄本,台灣每年需申請近2500萬張的紙本戶籍謄本。但在新式戶口名簿上路後,戶口名簿與戶籍謄本記載內容將相同,民眾可以自行影印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不僅可以省下新台幣15元的工本費,也不用再跑一趟戶政機關,戶籍謄本將漸漸走入歷史。

不過,蕭家淇強調,新式戶口名簿並沒有全面換發,戶籍資料沒有異動的話,原舊式戶口名簿還是可以使用,但戶籍資料有異動時,才需要換成新式戶口名簿。

他表示,新式戶口名簿經影印後,上面還印有序號,可供民眾查詢這份戶口名簿是否經過修正,並有完整的防偽功能。

此外,內政部也同步將中英文版本的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印鑑證明等,都由橫式改為直式,印鑑證明大小則規定1乘1公分到3乘3公分,且民眾可依需求記載印鑑登記期限及使用目的。10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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