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限建修法 最快下月上路

2015-07-13 14:23:08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許依晨/台北報導

 

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最快一個月後正式實施。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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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預告 農民才能興建、承購、轉移農舍

農舍亂象可望止血,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內政部最快今天預告,未來只有農民才能興建農舍及承購、轉移農舍,預告期結束後若各界沒有其他意見,最快一個月後正式實施。

內政部長陳威仁證實,上周已經把公文簽出去了,但遇到颱風放假,因此作業暫緩,由於公報處作業需要些時間,「本周一定會預告」。他表示,原則上按照農委會提出的版本預告,方向並沒有更動、改變,「農地農用本來就是對的」。

台灣的農舍亂象,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因此,今年內政部和農委會聯手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的起造人和購買農舍的承受人,都必須是農民;不具備農民資格,不可興建及買農舍,但「繼承」不在此限。

農發條例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這次修法讓農民資格更為明確,進一步明訂「農民」資格,縮限為投保農保,或者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表示,新版農舍法「早該預告了」,雖然遲了,仍樂見其成,好的政策農團一定會支持,但這次修法僅處理蓋農舍的資格管理,對於農舍起造和買賣資格給予限制。對於究竟有沒有必要蓋農舍、土地如何利用、如何分割,都是未來要努力的方向,但至少政府跨出了一大步。

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表示,內政部最快於本周內預告,預告期間,由營建署和農委會兩方分頭蒐集意見,若外界有意見,可在預告期間提出,而農委會最近也會照行政院指示開公聽會,廣納建言,「所以後續要怎麼修也要先等這兩件事都做完再繼續」。

相關辦法在構想階段就引發朝野立委反彈,營建署官員表示,若立委有意見,也會配合農委會單獨和個別立委進行溝通,一個月的預告時間後新法將正式實施。

 

彭作奎:重修農發條例 才能止亂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法跨出一大步,可為農舍亂象止血,「真的不容易」;但為了一勞永逸解決問題,未來仍應重修農業發展條例,讓新購農地不得興建農宅,才能徹底解決民眾搶蓋農舍的問題,真正落實農地農用。

彭作奎表示,這次修法僅是修正行政命令,限縮興建農宅的條件和資格,降低市場上投機性的需求,但仍有人會想盡辦法取得農民資格興建農宅,「假農民」的亂象還是會出現;因此,要真正保護優良農地,長期看來須有法律基礎,「修法是必要的」,同時要落實區域計畫法,做國家整體的土地規畫,才能落實農地農用。

他認為,依照農發條例的精神,農地可以自由買賣,但買來就一定要做農業使用;農發條例第18條必須修正成「新購農地不得興建農宅」,但修法前的農宅、繼承則不受到影響,否則未來還是會產生糾紛。

彭作奎說,台灣農舍的危害已經太嚴重,不僅是宜蘭的問題,亂象遍布全台灣;十幾年來,農地被破壞、和產生的惡果已經非常明顯,若政府仍持續鴕鳥心態,台灣未來將沒有農地和農業。

彭作奎也建議,稽核違規農舍的工作,應由中央用科學的方法來做,未來組織再造將會成立農村發展農田水利署,就可利用空拍、航照圖舉發違規使用、興建的農舍,再由地方執行裁罰。

他表示,地方縣市首長因為肩負選票壓力,現階段不見得可以落實稽核違規農舍;若由中央舉發、地方執行,地方縣市首長就不會為難,中央也可給地方壓力,讓稽核農舍違規可以更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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