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斡旋金被沒收 買屋流程你確定都搞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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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下了斡旋金卻發現買貴了,想退卻退不了!近年來,在網路上陸續有網友分享類似案例,到頭來全是因為搞不懂中古屋買賣流程而賠掉購屋金。
看了50間甚至上百間的房子以後,終於看到一間自己喜歡的房子,這時候第一步就是先出價,而出價又有兩種,一種是不必付款,只須簽署書面契約的「要約」;另一種則是需支付款項的「斡旋」,雖然兩者出價證明都有法律效力,但以成交機率來看,下斡旋的機率會比較高。
有房仲業者表示,主要是因為斡旋成功後,斡旋金就會轉為訂金,對屋主來說「感覺」上會比較有保障,也能展現購屋的誠意。
但房仲也提醒,由於現在銀行放貸趨於緊縮,民眾若有意出價,最好先找一到兩家銀行鑑價,才能避免貸款成數不足而無法買房,畢竟斡旋金廈了以後,若是因個人因素而無法履約,就得支付賠償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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