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房地合一稅明年元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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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5日11:53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房地合一課稅確定明年元旦上路!為避免影響自住房地者,交易400萬元以下免稅;房地合一稅率採差別稅率,最高可課稅45%,防止短期炒房。
修正案通過,房地合一稅以持有房地時間的長短採差別稅率,持有一年以下出售課稅稅率45%;持有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二年至十年以下為20%;持有逾十年為15%。明年元旦開始實施,現行的奢侈稅也將同步退場。為防止外資炒作,持有一年內買賣課45%,持有超過一年者課35%。
修正案也明定,房地合一所課徵稅款,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應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
此外,為避免錯殺,因財政部公告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導致二年內要交易房地者;個人與建商合作「合建分屋」,二年內出售房地者,稅率都採20%,不用課重稅。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原持有時間也可併計,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表示,根據日出條款,明年元旦以後取得房地,或2014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二年內出售房地,才適用新制,目前所有房屋持有者都不受影響;但新制實施後,預計第一年影響8495戶,稅收22億元;第二年影響1萬9000戶,稅收85億元;第五年影響4萬8000萬戶,稅收174億元;第十年影響10萬4000戶,稅收285億元。(蘇聖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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