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請「租屋補助」房東竟翻臉不給住 網友:真的不用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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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為了協助國人租屋居住,行政院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從舊版住宅補貼方案總經費每年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已在7月起開始受理房客申請。不過卻有網友抱怨,因為他想申請租屋補貼,卻遭房東拒絕甚至被要求搬家。sway
一名網友於在臉書粉專「靠北租屋2.0」發文,他表示近日剛搬入新的租屋處,安頓好後他向房東表示,他想申請政府的租金補助,殊不知此話一出,房東竟翻臉不認人,直指不租了,請他搬走,想改租給其表妹,行徑令原PO十分傻眼。而該房東事後也不願和原PO正面接洽,全權委託給房仲處理,所幸在房仲的洽談下,房東願意繼續承租,原PO也好奇問道,「我一樣照申請補助,還有需要房東同意嗎?還是告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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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協助國人租屋居住,行政院推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從舊版住宅補貼方案總經費每年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已在7月起開始受理房客申請。示意圖/pexels
最新一集《Sway說》「租屋守則之避開爛屋」。示意圖/pexels
文章曝光後,不少人指出,原PO的行為也不全然正確,若欲申請補助,應該租屋前和房東談妥,並非入住後才表明,「要申請應該要先提,不然房東有被霸王硬上弓的感覺」、「租之前怎不提補助,雖然是個人權益,但將心比心」、「在簽約前就先溝通好,而不是簽約完再提出一些東西」、「你簽完約事後才講,有什麼好傻眼爆氣」、「一般房客其實不明白有沒有申請租屋補助對房東的差別,但真的要跟房東先講,因為房東要多繳不少稅金」。
不過也有人表示,該政策申請補助是不需經由房東同意的,本就無需通報,「申請補助不用房東同意」、「看推文就知道為何台灣租屋還是一片黑市,要申請補助還會被人罵」、「如果不想給租客報補助之類的,唯一的辦法就是不要出租房子」、「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權利,無須事先取得房東同意」。
針對類似案例,消保處曾作出解釋,租金補貼是政府為實現居住正義,減輕弱勢租屋族群經濟負擔所提出的政策,性質上是屬於房客的權利,只要符合資格的房客,都可以自行決定並直接提出申請,無須事先取得房東之同意,若遇到房東拒絕、刻意刁難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可檢具事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
此外,內政部也曾說明,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且房客申請通過後,房東同時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房東無須另外申請。因此,內政部鼓勵所有房東應積極提醒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保障自己應得的權益,也提醒房東在5月申報所得稅時,記得勾選住宅法第15條資格(公益出租人)。
依內政部公告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若房東另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要求調漲租金或負擔所增加之稅賦,因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除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該約定無效外,同時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如經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可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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