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調!奢侈稅轉房地合一稅 持有2年內課徵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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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 自然人 房產 奢侈稅 土增稅 政策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至今歷經7個版本,從最初重稅轉變為輕稅,凌遲了房地產交易。財政部今(12)日舉辦新春記者會,針對房地合一稅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這是首度發佈完整方案,將由奢侈稅轉型為房地合一稅,自用持有2年內課徵30%所得稅率,持有2年以上則課徵17%,預計2016年元旦上路。

房地合一稅將由奢侈稅轉型,並明顯「輕稅」。(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財政部長張盛和。(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張盛和指出,奢侈稅將轉型房地和一稅由2016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2年內,課徵稅率30%,持有超過2年以上,自然人及法人皆課徵所得稅17%,因此2015年前持有超過2年者不受影響。預估第1年符合課徵範圍者為512件,占全國的0.05%。

財政部主軸鼓勵自用住宅及長期持有,因此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且未出租營業行為,自住連續滿6年,總價4千萬元以下免稅,6年內以1次為限。換句話說,長期持有每年減徵4%,最高減徵80%,自住家庭只要持有房產達6年便完全免稅。

至於土增稅,張盛和指出,土增稅維持重購退稅,若重購價格低於出售價格,可按照比例退稅,計算方式是以售價減成本的「所得額」,再扣土增稅漲價總額,消除重複課稅。至於民眾若出售自用住宅有虧損,則可抵稅。

整體方案來說,較奢侈稅以「總價」課徵10至15%稅率減輕許多,同時房地合一稅可扣抵土增稅,且不與個人綜合所得合併納入報稅,更由奢侈稅的簽約日30天起算申報,放寬為登記移轉隔日30天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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