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3法再翻修 推動實價零時差   by:自由時報

2017-06-11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實價登錄量身打造的「地政三法」上路已超過五年,近期內政部研擬提出新改革,修正內容包括買賣房地產移轉登記時要一併進行實價登錄、預售屋買賣簽約成立後三十天內必須實價登錄以及針對價格、面積登錄不實者加重罰鍰等三大方向進行,另申報權利人由地政士或代書改為買賣雙方;目前全案已送至內政部法規會,預計年底前要報行政院,拚最快明年上路。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現行實價登錄規定是移轉後三十日內要申報,一來部分民眾會忘了申報而遭到罰鍰,二來是無法即時反映市況,因此近兩年與地政士公會達成共識,朝向移轉登記時併同實價登錄,不但避免忘了申報而遭罰,更可縮短三十天的作業時間,更能即時反映房市現況。

全國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表示,房地產交易本來就很複雜,就算再怎麼講求個資與隱私,也必須詳盡載實房產交易的訊息,相當支持實價登錄全面透明;現行台灣實價登錄距離完全透明還有一段差距,尤其是備註欄只限定一五○字以內,更是可笑作法,詳盡描述交易內容才是根本之道。

登錄不實受罰 擴及買賣雙方

他說,這次修法內容與內政部已溝通相當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實價登錄規範的申報權利人回歸買賣雙方,將有助於「假買賣」的實價登錄事件減少,且一旦責任回歸落在買賣雙方,未來就算是屋主自租案件,也會一併要進行實價登錄,將有助於實價政策走向更加透明。

他指出,此次修法方向以預售屋登錄與屋主自租影響層面較大,過往預售屋是採取建商與代銷之間簽訂契約結束才需要實價登錄,期間存在二到三年的空窗期,且預售期間一戶可能轉售多次,究竟要登錄哪個價格,也只有建商清楚;未來內政部修法方向將朝向預售屋買賣契約簽訂三十天內,買賣雙方必須進行實價登錄,此舉除可進一步讓實價透明,也有助於獲利產生的所得稅更加容易掌握。

預售屋衝擊大 將助漲也助跌

對於地政三法大幅朝向透明化邁進,政治大學特聘教授張金鶚指出,對於修法進度樂觀其成,尤其是預售屋必須等建商與代銷契約終止才需實價登錄最令人詬病,若修法過程能夠不打折,將對建商造成相當壓力。

建商擔憂,目前房市處於盤整階段,預售屋的成交價格最能顯示建商對於未來房市景氣態度,加上縮短登錄時間,可以即時更新最新市況,預期實價登錄「助跌」效果將更明顯,但反之也會助漲。

 
 
內政部研擬新「地政三法」,修正內容包括預售屋買賣簽約成立後三十天內必須實價登錄以及針對價格、面積登錄不實者加重罰鍰等三大方向進行。(資料照)

內政部研擬新「地政三法」,修正內容包括預售屋買賣簽約成立後三十天內必須實價登錄以及針對價格、面積登錄不實者加重罰鍰等三大方向進行。(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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